圍紀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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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美国第四任总统(1809年3月4日-1817年3月4日 )。他与约翰·杰伊及阿历山大·汉密尔顿共同编写《联邦党人文集》,亦被一些人视为“美国宪法之父”。

詹姆士·麦迪逊生卒年月:1751年3月16日生于维吉尼亚州康维港(Port Conway, Virginia),1836年6月28日逝于维吉尼亚州蒙彼利埃(Montpelier, Virginia)。父亲:詹姆士·麦迪逊,母亲:内尔·康威麦迪逊,第一夫人:多莉·派恩·托德(Dolley Payne Todd)(1768-1849),于1794年9月15日结婚,无孩子。所属政党: 民主共和党 。

麦迪逊是美国第四任总统,出身于南方大种植园主家庭。少年好学,青年时期即投身于独立战争。曾担任州众议员(1776年)、州参议员(1784-1786)、大陆会议代表(1780-1783)、联邦众议员(1789-1797)和国务卿(1801-1809在杰斐逊总统下)。

麦迪逊是美国杰出的政治哲学家,是美国宪法的奠基人,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他的人权主张和三权分立学说迄今仍是美国宪法的指导原则。他和杰斐逊共同创建和领导了民主共和党,使美国开始形成了两党政治。

他担任总统期间曾领导进行第二次反英战争,保卫了美国的共和制度,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功绩。

麦迪逊生于1751年,橙县,弗吉尼亚,毕业于(当时叫新泽西学院)普林斯顿。他学习历史和政府的课程,法律读的很好。少年好学,青年时期即投身于独立战争。他在1776年参加弗吉尼亚宪法的制定,在大陆的国会提供,并且是弗吉尼亚会议的一位领导人。

制宪会议在费城,36岁的麦迪逊把频繁和显著的部分加在辩论内。麦迪逊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约翰坚鸟,联邦主义者散文的宪法做了较大的对照。在晚些年,他被称为"宪法之父",在国会,他帮助修改权利法案,制定第一个收入立法。从他的领导当中反对汉密尔顿的金融提议,他感到将过于向北方的金融家给予财富和能力,变成共和党人的发展。

当时总统杰斐逊国务卿,麦迪逊给交战法国和英国抗议他们的美国船的被扣押,与国际法律相反。尽管1807年不受欢迎的禁止行动,这没使交战的国家改变他们的方式,但是引起了美国的消沉,麦迪逊在1808年被选举为总统。他废除了EmbargoAct。

在麦迪逊任职的第一年,禁止美国与英国和法国进行交易;然后在1810年5月,审定的国会进行两个交易,指导总统,如果两者中任何一个将接受美国的中立的权利的意见,禁止与其它国家进行交易。

拿破仑假装答应。在1810年后期,麦迪逊与英国宣布非交往。在国会包括亨利·克雷和约翰·C·卡尔霍恩的年轻的一组,"好战分子",为一个更好斗的政策敦促总统。

美国海员的英国强迫服役和货物的扣押使麦迪逊不得不对压力让步。在1812年6月1日,他向国会宣战。他的人权主张和三权分立学说迄今仍是美国宪法的指导原则。他和杰斐逊共同创建和领导了民主共和党,使美国开始形成了两党政治。他担任总统期间曾领导进行第二次反英战争,保卫了美国的共和制度,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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