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紀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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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哲浚(1892年—1987年),湖南宁乡县双江口人,1917年从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耶鲁大学学习,获得文学和法学两个学士学位。随后,又入华盛顿大学学习国际法,获法学博士学位。1925年秋回到中国,担任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河北大学法律系以及北京法政大学教授。从1927年起,先后出任司法部和外交部秘书,最高法院检察署首席检察官和最高法院湘粤分庭首席检察官、苏州地方法院院长,上海第一特区地方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

  1946年1月28日,由美中英苏法等11国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中国政府任命梅汝璈为中国法官,向哲浚为中国检察官。是年2月7日,向哲浚向国际检察局递交了中国认为的11名日本侵华战犯名单。然而,由于日本投降后有计划地销毁了大量侵略证据,向哲浚带去的除战犯名单外,没有更多的证据。为此,他带领工作人员前往中国过去的敌占区寻找人证和物证,还前往查被查封的日本陆军省档案库存,从字里行间发掘日本侵华罪行的证据,工作强度之大难以想像。

  1946年春,国际检察局开始起草起诉书。在确定对日本战犯的起诉起始日时,发生了争执。经向哲浚据理力争,终将1928年1月1日,即张作霖被日军炸死的“皇姑屯事件”发事日正式确定为中国对日本战犯起诉的起始日,将起诉起始日从抗日战争爆发的1937年提前了9年。

  在法庭上,向哲浚同日本战犯及其辩护律师展开了一场场舌战。1946年12月29日审理“南京大屠杀”案时,战犯松井石根在辩护中把自己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向哲浚当庭展示了一叠资料,其中包括《曼彻斯特卫报》驻华记者伯烈当时的报道、南京外国侨民在日记中对当时日军暴行的大量记述及现场拍摄的罪证。被告律师又提出:“把被告松井石根指控为最高直接责任者的证据仍然不足。”向哲浚从容从卷宗里取出 1937年12月10日有松井石根亲笔签名的进攻南京的命令,命令声称“占领南京必须作周详的研究,以便发扬日本的威武,而使中国畏服。”向哲浚提请被告 “特别注意畏服的含意”。最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无以辩驳的事实宣告松井石根率日本军队在南京犯下了滔天罪行。

  在审判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时,向哲浚向美国籍检察长季南提出:“土肥原和板垣在中国犯罪最多,应由中国检察官负责对此二人的控诉。”向哲浚还从南京搬来援兵,让刚从欧美考察回来的著名法学博士倪征燠出任他的首席顾问。1947年10月9日,一手制造了伪满州国的板垣提出长达48 页的书面证词,想证明“满州国”是根据“民意”成立的。中国检察官出示日本御前会议文件和日本内阁会议文件、密电、动员令等重要材料盘问反驳。面对大量铁的事实,板垣哑口无言。

  1948年11月12日,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被告被判绞刑,另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东京异常艰苦的法庭斗争中,向哲浚的贡献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第一,向哲浚运用娴熟的法律和外交手段,将当时东京法庭的首席检察官、美国检察官季南(Keenan,1888—?)请到了中国,陪同其对日本侵略者于1937年7月7日发动的全面入侵中国的“卢沟桥事变”以及同年底实施的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事件进行了实地调查。这次调查不仅使季南对日本侵略者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有了一种直观的感受,而且收集到了大量的人证和物证,而这些证据对后来法庭审理上述两大事件以及相关战犯的定罪量刑起了巨大的作用。

  第二,向哲浚通过组建富有战斗力的中国检察组,在广泛收集各个战犯的罪证方面获得了成功。1946年1月东京法庭刚组建时,中国方面并没有掌握什么有分量的证据。面对这种严峻的局面,向哲浚往来穿梭于日本和中国之间,在他的感召下,一批法学专家和热血青年都加入了中国检察组。大家在向哲浚的带领下,冒着酷暑,在已被封闭的日本内阁和日本陆军省档案库中日复一日挥汗如雨地工作着,寻找战犯们犯罪的蛛丝马迹,夜以继日地翻译、摘抄、整理对定罪量刑有用的资料证据。经过7个月的艰苦努力,终于收集到了足够证明各战犯犯罪的确凿证据。

  第三,精心组织证人出庭,并在被告人个人辩护阶段通过对被告人及其证人发起强大的盘问和反驳攻势,迫使各被告人低头认罪。一方面,向哲浚通过精心组织“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出庭作证,证明了土肥原贤二在策划“九一八事变”和建立“伪满洲国”过程中的一系列罪行;另一方面,向哲浚通过收集到的日军在南京犯下的大量暴行证据,将松井石根的“无罪抗辩”痛击至全线崩溃。

  回国后,向哲浚拒绝了国民党政府给他最高法院检察长的任命,就职于上海财经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任校基础课英语教研室主任。他每天按时到学校上班,从不向人夸耀当年的经历。一位1963年到上海财经学院任教的老教师回忆当时的向哲浚:年过花甲,头发花白,个子不高,身体硬朗,有种不怒自威的神采。在年轻老师的眼中,他不仅是个学者,更是个和蔼可亲的长者。向哲浚年少时作为清华学堂的放洋生留学美国,获华盛顿大学法学士学位,精通英语。他常常和青年教师们一起备课,讨论教案,听课,互相观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并组织外语教研组教师到兄弟院校交流,提高教学质量。平时鼓励大家用英语谈话,以锻炼口语。

  有一次有位知道他经历的老师打趣问他:“向老,东京大法官有多大?”他微笑着认真地答道:“代表国家啊!”虽只短短五个字,但分量可想而知。中国检察官在远东军事法庭行使职责,代表的是中国,被害方是全体中国人民。当时的军事法庭采取英美法诉讼程序,定罪不是光靠国民党政府的一纸战犯名单,而是要看证据是不是有力、还要不被对方的辩护驳倒。而战争期间中国方面没有注意搜集和保留证据,日本方面借口严守军事秘密,投降后又销毁了大量犯罪证据,因此向哲浚他们的工作困难重重。他能在如此境地做到不辱使命,其爱国心、责任感和才干可见一斑。又有一次老师们闲谈到向哲浚的婚姻问题,向哲浚讲出了抗日战争初期的一段经历,那时他和几个同学谈到陆游的诗《示儿》时大为感慨,国难当头,何以为家?大家当即相约以国家责任为先,不过早谈婚论嫁。向哲浚年过40才有家眷就缘于此。

  文革期间,向哲浚他虽已于1965年10月退休,双耳也近聋,但还是遭受了政治打击,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向哲浚看到周围发生的一切,泪如雨下。到了1978年上海财经学院复校,向老感慨万千,亲自回校探望。很多人都不认识他,都在询问这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是谁。他在老同事的陪伴下边看学院的校园,边不住点头:“好,好,财经复校了。”虽然年事已高,但其威严的神态,不减当年法官的风采。

  1987年,向哲浚在上海逝世,终年9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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